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換上新衣後,滿眼通紅的汪深兵在院里忙活著招呼來看望他的人。
  “人是我殺的,你們為什麼不查?”2013年10月,方林崽在法庭上“自首”,這讓一起本已結案的案件,再次成為關註焦點。
  2000年5月,江西樂平市發生一起搶劫、強姦、碎屍案,造成兩人遇害。村民黃志強等四人被認定為凶手,於2006年被判決死緩,目前仍在服刑。
  家屬認為該案存在多處疑點,十多年都在上訪申訴,至今無果,留下的是四個破碎的家庭。
  案結6年後,突然冒出一個自稱真凶的人,這讓家屬燃起了一絲希望。到底誰是真凶呢?目前司法機關並未啟動複查程序。
  “天無底”命案
  方林崽口中的案子雖然於今相隔14年,但在案發的中店村,提及“天無底命案”,村民們還都能說上幾句。
  “天無底”是中店村北一塊有名濕地的名字。2000年5月24日早上,一村民在濕地荒草中發現了當地綠寶超市老闆蔣澤才的屍體,兩天后,一村民家的狗銜著一個紅色塑料袋回家,狗主人在袋中發現一隻手臂,經認定,手臂是與蔣澤才同行的失蹤女子郝某的。
  案件偵破的進展並不順利。直到兩年後的6月7日,當地媒體《樂平報》刊發了“市公安局偵破兩起重大殺人搶劫輪姦案紀實”報道,該案才得以向大眾作個交代。
  這篇報道稱,當地警方在2002年春節前的一次清網行動中,發現中店村一個叫程立和的人可能與此案有關。同年6月19日,中店村黃志強、程立和、方春平、程髮根4人因涉嫌搶劫、強姦、殺人被逮捕。另一村民汪深兵也在去年6月被樂平警方從南昌抓捕“歸案”。
  2003年7月7日,景德鎮中院在一審中判處黃志強等四人死刑。
  判決書陳述了他們作案的過程:“當日23時許,程立和、黃志強、方春平、程髮根、汪深兵在中店村‘無天底’田間小路上發現被害人蔣澤才、郝某時,上前索要錢財,被害人不從,爭執中汪深兵一刀砍在蔣頭部,郝某見狀逃走,汪深兵追趕。其餘4人便各持凶器朝蔣頭部、身上亂砍,致使蔣當場死亡。”
  判決中還講述了郝某被害過程,“隨即5人先後對郝某進行輪姦。為滅口,程髮根又找來繩子勒郝頸部,其餘4人按住郝,將郝勒死,後抬到附近樹林掩埋。為滅跡,次日中午,5人抽簽決定順序後依次持刀將郝碎屍,並將屍塊裝入塑料袋各自拎走四處拋散。”
  “未提取到有價值的物證”
  一審宣判後,四人都表示上訴。方春平的父親方桂水還跑到大街上,對著路人哭訴著冤情:大家來看啊,我兒子冤枉,被錯判死刑,司法不公。
  方桂水一直堅信兒子不在現場。他記得在案發後不久,警方曾懷疑方有兵為凶手,但當時小兒子在看家看電視,大兒子方春平和兒媳錄的口供可作證,但兩年後大兒子被抓時,當時的詢問筆錄卻消失了,負責調查的民警也拒絕作證。
  程髮根、程立和也有不在案發現場的證據。程髮根的父親說,當天兒子還到景德鎮買摩托車,留有200元的定金便條可作證,次日,兒子嫌摩托車聲音不好聽就沒買,又到景德鎮建設銀行存款,律師均取了證。而程立和當時正在福建晉江打工,其堂叔和兩個朋友可以證明。
  此外,汪深兵的父親汪水家也說,案發時兒子也在晉江工作,拉黃包車,而且除了鄰居程立和,兒子和其他幾人都沒有來往。
  據屍檢報告,被害人蔣澤才的創口都較規則地排布在頭部右側,且有7處鈍器傷,這和黃志強四人所供述的亂刀砍死有很大出入。
  案卷材料顯示四人作案時沒有戴手套,但案卷材料也記載,現場收集到3個兔牌煙盒和27個煙頭,此外還有毛巾、紅色上衣、高跟鞋、摩托車等物,但警方均未提取指紋。
  被告的辯護律師稱,公訴機關認定黃志強等5人對郝某分屍,但除狗叼出的一段手前臂外,至今未能找到關鍵的人體部位,被告指認的分屍、拋屍地點也均無發現。
  2002年8月,在案件宣告告破兩個月後,樂平公安在一份《說明》中也承認本案“未提取到有價值的物證”。
  最難解釋的是,如果根據判決書,案發次日警方勘察命案現場時,4名被告就出現在離現場不到400米的樹林里分屍滅跡。
  一審上訴後,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也認為事實不清,證據不足,4人口供前後有明顯不一致之處,撤銷一審判決,發回重審。重審後,景德鎮中院仍維持原判,四人接著上訴。
  2006年5月31日,江西高院作出終審判決,認定原判對4人所犯罪行定罪準確、審判程序合法,但“鑒於本案具體情況”,改判4人死刑,緩期兩年執行。但何為“具體情況”,終審判決並沒有做出具體解釋。
  “活雷鋒”自稱是真凶
  雖然案子至今結案已8年,犯案人正在蹲牢,破案警察也已立功升遷,但圍繞著案子的各種質疑,至今仍不絕於耳。而同村的方林崽被抓,更讓該案撲朔迷離。
  2011年12月4日深夜,樂平市一名三輪車女司機被劫持,丈夫在送了8500元贖金後,女司機才得以安全脫身,此後,其丈夫報警,47歲的方林崽被抓獲,警方當場從其身上搜出“一把短斧、一把自製的匕首、兩根繩子、三根煙蒂以及現金8500元”。
  警方事後深入調查發現,方林崽還是多宗強姦殺人案的真凶。21天后,樂平公安召開新聞發佈會,宣佈2004年以來發生的十餘女性被侵害、4起命案成功告破,方林崽涉嫌綁架、強姦、猥褻、搶劫、殺人。
  這一消息讓村民們錯愕不已。因為在村民眼中,這個個子不高、腦瓜靈光、肯鑽研的“活雷鋒”,不僅蓋房子手藝好,還會修各種家電、農具,而且誰家需要幫助,他都會欣然答應。
  方林崽被捕,是一系列懸案的結束,又是一系列疑雲的開始。
  2012年4月21日上午,戴著手銬的方林崽到樂平市贛東北大市場指認現場,看到同村的村民鄒蘭蘭和黃彩華,方林崽勾勾手,示意兩人過去。
  “等我靠近時,他突然說‘綠寶超市的老闆是我殺的’”。鄒蘭蘭說,方林崽說完這些後,立即被警察捂住嘴帶走了。
  黃志強的父親黃全正記得這樣一個細節:一次跟村民們打牌聊起兒子的官司時,方林崽當時坐在一張學生的課桌上說,“你兒子確實是冤的”。
  去年10月30日庭審時,方林崽再次稱2000年的那場命案是其所為,併在法庭上問為何不去調查?審判長回應稱,公安和檢方已經做過筆錄,查過了,“沒有這個事”。
  並未啟動複查程序
  黃全正等家屬雖然沒有當庭見證方林崽的“自首”,但他們還是從律師之口獲知了情況,這又讓他們燃起了一絲希望。
  黃志強、方春平、程髮根都是家中長子,案發時均已成家並育有子女,就連年齡最小的程立和也有穩定的家庭。
  他們被逮捕後,四位年邁的父親則背負起了兒子們留下重擔,除了養活孫兒,一賺到錢他們就拿去請律師,向各級法院申訴。
  黃全正說,這十來年,案子跑到哪裡,他們就跟到哪。常年輾轉於樂平、景德鎮和南昌,他都不記得跑過多少個來回。“光請律師就花了十多萬,也沒心思幹活,還是兒子的清白要緊。”
  早年,黃全正家裡還有些地,但為了給兒子請律師,地都抵出去了,老房子也賣了,一家人的生計全靠他打零工,老伴做手工活一個月也能掙個兩三百元。
  和黃全正一樣,方桂水、程火生(程立和父親)都是年過六旬的老人,程髮根的父親程文坤已經72歲,他們每年都要到北京一到兩次,每個月到景德鎮、南昌數次,成了上訪專業戶,家裡的經濟上都已山窮水盡。
  但即使這樣,他們也不願停下來。“每次與兒子通話,他都催促我趕緊申訴,不然方林崽被審判槍斃的話,他們就再也沒有機會了。”黃全正說。
  但啟動複查並是一件容易的事情。律師李和平律師說,方林崽因其他案件被抓,公檢法把方作案的犯罪事實限定在一定範圍,律師很難介入方林崽案件的程序中,他們只能希望檢察機關進行法律監督,並通過外界呼籲引起高層重視。
  據澎湃記者從江西當地瞭解,目前司法機關並未啟動複查程序。
(編輯:SN09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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